法制教育宣传观后感
品味完一部作品后,能够给我们不少启示,这时候最关键的观后感不能忘了。那要怎么写好观后感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法制教育宣传观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星期天,我们大家看了一些关于法制教育的视频。
我想,造成他们此刻的样貌,根本原因是他们的法律意识太差,总认为自我做的是小事,等到弄得不可收拾才反应过来。在这些事例中,有很多人只是一时冲动,为了解气,才范下了这些偷钱、抢劫的罪行。如果当初,心平静和的坐下来仔细想想,自我到底该不该做这些事。这么想过了,就明白自我的冲动有多么傻!
犯了罪,一关就是好几年,甚至是把下半辈子都给毁掉了。我们的生命是很重要的,每个人只有一次。但是,没有判死刑,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而在人生的旅途中,风华正茂的时候是最美丽的篇章,如果把这最完美的时光浪费在那幽暗而又阴森的失去自由的屋子里,那一生将会有一道抹不去的阴影,陷入无底深渊,不能自拔。即使出来了,那道阴影会带给你很大的烦恼的!
青少年犯罪,不仅仅破坏了自我的青春年华,还会连累到自我的所有家人,让他们到处筹钱保自我出来,让别人耻笑……就算是为了他们,我们也不能做出这种伤害他们的事。这也是为了所有人。
因此,为了我们不会误入歧途,要好好了解一下法律意识。
首先要不断树立法律意识,告诉自我这件事不能做,那件事能做;第二,增强法制观念,不要有着侥幸心理;并且要加强控制力,做事要沉着冷静,要分清自我该做的事和不该做的事,做一个合法的好公民。并且倡导别人也这么做。
平时要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要明白"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句话的意思。
另外,在交友方面还要增强决定力,决定出该交的朋友和不该交的朋友,这也是一种自我意识。用这些意识来从而更好的发展自我。
但是我想,那些青少年罪犯或许是一时疏忽而误入歧途,走上犯罪道路,如果身旁有这样的人,我们也要尽可能的帮忙他们,让他们感受我们对他的关心和爱护,从而给他找回自信。并且要让他明白,这样做是错误的。
同时,一个人的力量太小了,如果大家发现这类人,大家要齐心协力,一齐帮忙那个人,让他明白,靠自我辛勤的双手,照样能够得到想要的,不必须只有小偷小摸才能够做到的。
这天看了《法制教育》影片,我感触甚多。
记得那个影片中有个女孩,名叫小女。她家境不好,父亲早逝,母亲则是一名街道清洁工,每月就以几百元的薪水过日子。小女因此感到很自卑,很少和同学交流。其实,她不是不需要友谊,而是比别人更渴望友谊,但是她又害怕在交友过程中给自我带来伤害。
一天放学,小女走出校门口,就碰到几个小混混:“靓女,走,做我们老大的女朋友。”“我不要!”“走嘛,做我们老大的女朋友。”就在这时,一个人称“豆丁妹”的人出现了,她拿出刀把那些小混混给逼走了。这让内心渴望友谊的小女得到了很大的“温暖”,她甚至认为这就是友谊。
之后,“豆丁妹”开始叫小女去酒吧,但是小女以没钱拒绝了她。可“豆丁妹”却说:“没事,钱算什么,有我嘛!走,这天去酒吧好好开心开心。”就这样,从没进过酒吧的小女第一次进了酒吧。
到了酒吧后,“豆丁妹”的一些朋友便要小女喝酒,可小女拒绝了:“我不会喝酒。”“来,我替她喝。”“豆丁妹”说道。之后就把一杯就给喝完了。喝完后,她拉着小女说:“走,小女,我们蹦迪去!”但是小女却说:“我不会。”“谁都有第一次的嘛,没关系,我教你。”
在酒吧玩好后,已经凌晨两点多了,这时,“豆丁妹”说:“都已经这么迟了,小女你就别回家了,这天我们一齐去‘狗仔’睡。”
就这样,从没半夜不回家的小女,第一次半夜不回家住在陌生人家里。
自从小女和“豆丁妹”认识后,她们每次都去酒吧、KTV等高消费场所。很快钱就花完了,最后她们便去抢劫,最后被警察抓住了。当被警察抓住的时候,平常对小女很仗义的“豆丁妹”一口咬定是小女干的。这才让小女看清了“豆丁妹”——所谓的朋友!
这件事,提醒了我们交友要谨慎。青少年是民族的期望,是祖国的未来。青少年时代是处在长身体、长知识的黄金时代,我们青少年学生要认真学习《中学生守则》、遵守校纪校规,遵纪守法,严以律己,从小事做起,从自我做起,自强、自尊、自重、自爱,争当一个礼貌的新时代青少年。
为了祖国完美的明天,望每个青少年都能遵守法律,成为国家的栋梁!
今天,我和全校师生一起观看了《法制教育》片,里面介绍了一些青少年儿童是如何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缺少良好的教育和染上了不良的行为习惯,我看了以后深有感触,也颇受教育。
首先是缺少良好的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由于一些孩子的父母工作很忙或父母离婚了,不能关心照顾孩子的成长,让孩子自由地学习生活。他们就会在放学后不回家或者不做作业、贪玩。这样渐渐地远离了学校和家庭的管教,过早地走上社会。
其次,就是染上了不良的行为民习惯。这些孩子在学校里面不遵守纪律,上课调皮捣蛋,课后打骂其他同学,甚至欺负小同学。他们不爱学习,沉溺于网络游戏。就像片中讲到的为了筹齐上网的费用,他们敢于拿出锋利的刀子去抢劫他人,给他人和社会造成危害。
他们用自己犯的过错来警示我们——这些正处于美好青春年华的少男少女们,这些正享受着生活美好与自由的我们。要从小树立法律意识。遵纪守法,要学法、懂法、守法,学校里,做一个好学生,家庭里,做一个好子女,社会上,做一个的好公民。同时还告诉我们要慎重交友,无论身处何时何地都不忘父母对我们的恩情。这是一个处于失去自由的天空的人发自内心的悔恨和领悟。他想把这些道理传达给拥有自由的我们。这对于我们来说是有很大的启发,甚至可以产生心灵的震撼。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显得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也愈来愈密切。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所以要使人生走得辉煌灿烂就必须知法守法,而且要持之而行!不要为一时的冲动而做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自毁前程!
在这里,我要真诚的呼吁每一个人,不要让自己悔恨终生、自毁前程!从现在起,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给自己的人生填上辉煌的一笔——学法知法懂法,让自己的人生更亮丽、更成功、更辉煌!
这天看了一节法制安全教育课,这次课的主要用意是预防青少年犯罪。听到这个消息时,我有些不以为然:犯罪这种事离我们远着呢,办这种课堂就是浪费时光。但是当我听到那一件件让人惋惜不已的事件时,这种想法就从我的脑海里彻底消失了。
当我听到某位和我们差不多大的同学因交友不慎而走上犯罪道路的时候,我心里顿时充满了惋惜之情:他年纪轻轻,以前在学校是一个优等生,本应是一个在阳光下享受完美青春的少年。可就是因为交友不慎和所谓的“哥们义气”误入歧途,走上了犯罪之路——把一个无辜的女孩子残忍杀害。我想,这是因为他法律意识太差,而且不懂得辨认是非:他所认为的好哥们其实是一群不良少年。他只要压下那一时冲动的劲头,便不会走向犯罪的道路,也不会在黑暗冰冷的监狱里等待青春的消逝。我也曾为他感到悲哀:并不是他主动的去杀人,所以他很……我实在是想不出什么词语来形容,他只要对法律有一点点认识就不会犯法,也就不会造成这悲惨的结局。法律是不可打破的,一旦触犯到了法律,那他的行为不管是有心还是无心,都算是犯罪。
这样鲜活的案例就在我们身边,让我们不得不去了解法律,真正的认识法律,否则,就会在不经意之间走向犯罪道路。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要从小事做起。做事要持续冷静,不能冲动,个性是在交友方面,更要留意谨慎,万一结交了什么不好的朋友,就会“近墨者黑”了。要明白,我们的人生还有很长的一大段需要我们走,不要因为一时的迷茫、贪婪、仇恨而让自我终身遗憾。而且我们还有尽量帮忙那些才刚刚走上歧途的同学,让他们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关心、爱护,起到悬崖勒马的作用。
总之,这次课堂为我们上了很好的一课,我们应当把其中的道理牢记在心。努力学习,好好做人,让自我的生命充满了礼貌的光芒。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在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相应的规定。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做任何事都要按规则去做。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为了公民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权利与自由,同时也对破坏和妨碍他人权利与自由的人也起惩治作用。在法制社会里,每个人时时处处都离不开法律。
作为一个公民,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遵守法纪。如果我们不小心违反触犯了法律,应该勇于承担责任按照规定进行补救,千万不要耍小聪明,结果反而会害了自己。我们不但要遵守有明文规定的法纪,做一个合格的小公民,还要警惕那些有可能导致违法的不良诱惑。21世纪是网络时代,电脑、多媒体、光纤通讯,信息高速公路发展迅速。上网,也要遵守网络的法纪。青少年使用互联网是为了学习,提高学习成绩,掌握网络技术。互联网有很多功能可培养少年儿童,不能沉溺于网上游戏与聊天。如果毫无节制,染上了瘾,过量过度,就会适得其反,给身心带来不良影响,甚至危害。在各种不良的书刊和网络侵蚀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非,抵制诱惑。
这里有几句赠言送给大家: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利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所以,我们要用法维护权利!!!不要跟我一样!差不多就好哈! 2.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和社会主义法制制度的逐步建立及完善,社会对个人的要求越来越高,法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依法办事,已成为人们的共同信念。一个国家的法律体制完善与否也日益成为衡量这个国家现代化程度高低的标志。我国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一名青少年要学习法律知识,学法才能知法,知法才能守法,知法才能用法,知法才能护法,只有全体人民的法制意识加强了,才能实行依法治国,我们的国家才能不断强大。
然而,根据管家有关数据表明:我国青少年犯罪率呈大幅度增长趋势,可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制观念对我们来说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今天,我们六年级的学生在三点到四点这段时间听了次讲座,内容是“远离犯罪,保护自己”。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
提到“法”,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方法、办法、法律”但是,你真的了解法律吗?提到法律,立刻给人严肃的感觉。有了法律,社会和谐;有了法律,才能控制犯罪。关于年龄方面的法律知识:若你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是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已不是个小孩子了。若你满了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犯罪的话,统一从轻发落。但你如果不满十四周岁,犯罪的话,是不需要负刑事责任的,因为你还年少,无知不能让你判断是非。
这次讲座举了许多罪。例如:抢劫罪。所谓抢劫,就是一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或者保管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犯了数额较小的罪行的话,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较大的,一般数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火无期徒刑/死刑。并处罚金火没收财产。
还有盗窃罪,盗窃罪,顾名思义,就是指一非法占有为目的,盗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值得其实就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也许是为了报仇,又有可能是泄愤。但是,就这样,毁了自己的前途,不值得。
还有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以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就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法律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的,一般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上的这四条罪只是皮毛。法律还有许多是值得再去研究的。但是我们应该如何预防呢?要学习文化知识,法律知识。这样,才能让我们分清青红皂白,不去做坏事。还要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文明习惯。做到交好朋友,不与坏人打交道,不进网吧。以免误入歧途。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性,让我明白了如何防止罪案的发生。让我学会如何保护自己,不去做坏事,不犯罪。我明白了什么是对,什么是错的;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不帮助坏人做坏事。做一个知法懂法讲法的人。
这次讲座让我明白了许多法律知识,让我受益匪浅,一生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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